交易评价运营政策

交易评价运营政策

第1条(目的)

本政策旨在规定Ticketbay Global(以下简称"服务")所提供的交易评价(以下简称"评价")功能的运营标准、撰写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公司的管理权限等相关事项。

第2条(适用范围)

  1. 本政策适用于在服务内撰写或浏览评价的所有会员。
  2. 本政策与Ticketbay Global使用条款及隐私政策同时适用,本政策未规定的事项,依照使用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3条(评价撰写资格)

  1. 评价仅限在服务内实际完成交易的会员撰写。
  2. 每笔交易仅可撰写一条评价。
  3. 评价撰写的有效期限为购买确认之日起90天以内。

第4条(评价的公开范围及同意)

  1. 评价撰写后将立即向服务内的不特定多数用户公开。
  2. 与评价一同公开的信息如下:
    1. 撰写者的显示名称(经脱敏处理的会员ID)
    2. 评价评分及内容
    3. 撰写日期
    4. 撰写者的国家信息
    5. 撰写者的交易类型
  3. 撰写者的电子邮件、联系方式、收货地址等详细信息不予公开。
  4. 会员提交评价即视为同意公开该评价。

第5条(禁止行为)

会员在撰写评价时,不得从事以下各项行为:

  1. 撰写与实际交易经历无关的虚假或夸大内容
  2. 撰写损害他人名誉或侮辱他人的内容
  3. 使用脏话、粗俗语言、仇恨言论等不当用语
  4. 包含本人或他人的个人信息(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等)
  5. 包含广告、推广、垃圾信息等内容
  6. 包含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7. 反复撰写相同或类似内容的评价
  8. 撰写违反法律法规或不符合社会规范的内容

第6条(撰写者的权利)

  1. 撰写者可随时修改或删除自己撰写的评价。
  2. 评价删除时,在服务中公开的显示名称、评价内容及评分将立即移除。
  3. 删除评价视为撤回公开同意,删除后该评价无法恢复。
  4. 撰写者可通过客服中心请求查阅、更正、删除其评价数据。

第7条(公司的管理权限)

  1. 对于违反第5条禁止行为的评价,公司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将其设为非公开或予以删除。
  2. 公司不会擅自修改评价内容。但如包含个人信息,可仅对相关部分进行脱敏处理。
  3. 对于反复违反禁止行为的会员,公司有权限制其评价撰写功能。
  4. 公司将评价设为非公开或删除时,将向撰写者通知相关理由。

第8条(评价举报)

  1. 会员发现违反第5条禁止行为的评价时,可进行举报。
  2. 公司将对被举报的评价进行核实后采取适当措施,并向举报者告知处理结果。

第9条(知识产权)

  1. 评价的著作权归撰写者所有。
  2. 撰写者撰写评价即视为同意公司为服务运营目的在服务内发布、展示、编辑(仅限格式调整)该评价。
  3. 公司如需在服务外部(外部广告、向第三方提供等)使用评价,须另行获得撰写者的同意。

第10条(会员注销时的评价处理)

  1. 会员注销后,评价内容仍予以保留。
  2. 如会员希望删除评价,可在注销前自行删除,或在注销后通过客服中心提出请求。
  3. 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留,将在法定保留期限届满后予以销毁。

第11条(免责声明)

  1. 公司不对会员撰写的评价内容作出保证,对因评价内容引起的会员之间的纠纷不承担责任。
  2. 公司不对因评价系统技术故障、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评价数据丢失承担责任。

第12条(各国/地区特别规定)

鉴于服务的全球运营特点,以下地区的用户适用附加条款:

  • EU/EEA地区用户(GDPR)
    • 评价数据的法律处理依据:撰写评价时的同意(GDPR第6条第1款(a)项)
    • 会员可随时撤回同意并请求删除评价。
    • 删除评价时,将一并处理搜索引擎索引删除请求(GDPR第17条第2款)。
    • 评价数据将传输至位于韩国的服务器,适用隐私政策中的跨境传输条款。
  • 中国用户(PIPL)
    • 对于评价的公开展示,将另行获取个人单独同意(PIPL第25条)。
    • 撤回同意时,评价将立即设为非公开。
    • 中国用户的评价数据跨境传输时,将遵守PIPL第38条的要求。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用户(CCPA)
    • 评价数据属于CCPA规定的"customer records"类别。
    • 会员可请求查阅、删除其评价数据。
    • 公司不会将评价数据出售给第三方。
  • 日本用户(APPI)
    • 评价公开的目的在隐私政策的使用目的中予以明示。
    • 使用目的变更时,将在变更前通知会员。

第13条(政策变更)

  1. 因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服务运营政策变更等原因,公司有权变更本政策。
  2. 政策变更时,将在施行日7天前通过服务内公告通知变更内容。但对会员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将提前30天公告。
  3. 不同意变更后政策的会员,可删除已有评价并停止后续评价撰写。

附则

  • 本政策自2026年8月6日起施行。
  • 对于本政策施行前撰写的评价,按以下方式处理:
    • 中国(PIPL适用对象)用户的已有评价:不予公开。
    • 其他地区用户的已有评价:对会员ID进行脱敏处理后公开。
    • 撰写者如不希望公开,可请求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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